中国展览馆协会 展览工程企业水平等级申报标准

不少于2项500万元以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临展特装或展厅搭建), 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1、一级水平标准

1)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 

5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3)自正式申请水平等级评选之日起前24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 不少于2项500万元以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临展特装或展厅搭建), 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 或不少于5项100万元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临展特装或展厅搭建),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 或不少于2项50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临展标准展位搭建或特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4)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与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净资产在500万以上(含500万),与展览展示工程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需提交上两年度经当地工商税务机关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6)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的日期起计算的前36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7)企业总人数不少于20人,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人;

8)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

n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n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n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n  (以上须提供必须人数的社保证明)

9)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10)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11)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12)参评企业截至到申请之日前的24个自然月内所获得的市级以上涉及经营活动的荣誉证书、证明等资料。

2、二级水平标准

1)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

2)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3年以上(含3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3)自正式申请水平等级之日起前24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 不少于2项200万元以上、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临展特装或展厅搭建),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 或不少于5项80万元以上、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临展特装或展厅搭建),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 或不少于2项30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临展标准展位搭建或特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4)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与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净资产在300万以上(含300万),与展览展示工程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需提交上两年度经当地工商税务机关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6)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的日期起计算的前24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7)企业总人数不少于15人,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8)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 (以上须提供必须人数的社保证明)

9)有固定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面积总体不少于2000平方米;

10)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11)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12)参评企业截至到申请之日前的24个自然月内所获得的市级以上涉及经营活动的荣誉证书、证明等资料。

3、三级水平标准

 1)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2)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含2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3) 自正式申请水平等级之日起前24个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 不少于2项100万元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临展特装或展厅搭建),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 或不少于5项20万元以上、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临展特装或展厅搭建),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 或不少于2项20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临展标准展位搭建或特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4)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净资产在100万以上(含100万),与展览展示工程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需提交上两年度经当地工商税务机关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5)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6)企业总人数不少于10人,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

7)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

n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n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n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n  (以上须提供必须人数的社保证明)

8)有固定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面积总体不少于1000平方米;

9)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10)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11)参评企业截至到申请之日前的24个自然月内所获得的市级以上涉及经营活动的荣誉证书、证明等资料。

2-2、展览场馆工程部门通用标准:符合并达到此款规定的展览场馆工程部门可申报水平等级。

1)所属展览场馆必须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单位,并于入会之日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每年按时缴纳会费等;

2)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组织的《展会活动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3)非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展览场馆所属工程公司纳入《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水平等级标准》管理范畴);

4)从事本标准1-2款规定服务范围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

5)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

表、ISO认证号、主要业绩项目、注册资金、年度净资产等)。

6)提交行业自律声明。


 

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申报标准

(一)一级水平标准

1、企业的基本条件

(1)参评单位须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自入会之日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每年按时缴纳会费;

(2)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组织的《展览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3)提交行业自律声明;

(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需提交上两年度报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年审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6)自正式申请水平等级评选之日起前36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单位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需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及甲方证明文件复印件﹜

(7)从事本水平标准所规定的展陈工程经营活动8年以上(含8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8)近三年中最高年的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3600万元(需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9)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ISO认证号、主要业绩项目、注册资金、年度净资产等)。


2、企业的人员条件

(1)企业总人数不少于50人(企业人数应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2)企业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各类专业人员不少于:注册于本单位的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1人。设计师(设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10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10人。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5人。 具有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5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专业)1人、智能化分项负责人(电气或电子专业)1人、消防分项负责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分项负责人(自动控制或电气或给排水专业)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分项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企业的技术装备及技术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企业需以本企业真实情况,做出书面声明: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的日期起计算的前36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各项施工工程及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没有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参评企业截至到申请之日前的36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的展陈设计与施工项目中,企业拥有专利产品或作品不少于5项,至少有1项获得各专业机构举办的全国级评比,所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包括精品奖、设计或施工单项奖、特别奖等。需提供获奖证书、主办单位证明及有关文件);

(6)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水平评定并获得一级水平;

(7)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二)二级水平标准

1、企业的基本条件

(1)参评单位须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自入会之日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每年按时缴纳会费;

(2)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组织的《展览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3) 行业自律声明;

(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需提交上两年度报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年审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6)自正式申请水平等级评选之日起前24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单位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7)从事本水平标准所规定的展陈工程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5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8)近二年中最高年的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需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9)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ISO认证号、主要业绩项目、注册资金、年度净资产等)。


2、企业的人员条件

(1)企业总人数不少于30人(企业人数应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2)企业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专业职称;设计师(设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10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5人,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3人。 具有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3人。


3、企业的技术装备及技术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企业需以本企业真实情况,做出书面声明: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的日期起计算的前24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各项施工工程及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没有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水平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6)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三)三级水平标准

1、企业的基本条件

(1)参评单位须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自入会之日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每年按时缴纳会费;

(2)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组织的《展览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3) 行业自律声明;

(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需提交上两年度报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年审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6)自正式申请水平等级评选之日起前12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单位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展陈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或证书。

﹛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7)从事本水平标准所规定的展陈工程经营活动3年以上(含3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8)近一年中最高年的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300万元(需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9)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ISO认证号、主要业绩项目、注册资金、年度净资产等)。


2、企业的人员条件

(1)企业总人数不少于15人(企业人数应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2)企业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专业职称;设计师(设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10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3人,项目经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2人。 具有室内设计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2人。


3、企业的技术装备及技术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4)企业需以本企业真实情况,做出书面声明:自正式申请参加水平等级评选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各项施工工程及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没有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5)参加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水平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6)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文章摘选自中国展览馆协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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